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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教育探索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15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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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者简介: 陈乃林(1941- ),男,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咨询专家,全国学习型联盟城市专家,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研究方向:终身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江苏 南京 ) 内容提

作者简介:陈乃林(1941- ),男,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咨询专家,全国学习型联盟城市专家,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研究方向:终身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江苏 南京 )

内容提要:社区老年教育是整个老年教育的基石。本文就社区老年教育的概念与定位、地位与特点、价值与功能、途径与模式、体系架构等问题,作了简明扼要的梳理与论述,对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关 键 词:老龄化社会 社区教育 老年教育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急剧发展的进程中,以社区为依托,推进社区老年教育,探索社区老年教育的路径和模式,构建社区老年教育体系,成为提高老年教育参与率的基本策略和发展走向。笔者作为社区老年教育的参与者、推动者和见证者,2014年参与教育部牵头制定国家“十三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调查研究,中国成协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也曾在全国范围征集社区老年教育案例,综合这些情况,就此谈一点实践探索的感悟与学习心得,和大家分享,请诸位指教。

一、关于社区老年教育的定位与解读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知识单元和思维形式。厘清社区老年教育概念,对于推进老年教育具有基础性作用,甚至关涉到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格局。

1.“社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里所指的“社区”,包括城市的街居和农村的乡镇村,广义一点说,区(县、市)以下的地域都可视为社区范畴。

2.“老年”。在国际上,一般是按照联合国对老龄社会的定义,即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为老龄化社会。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所以,本文所指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人群。

3.“教育”。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1年版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把“教育”定义为“有意识的活动,涉及某种形式的交流,旨在引发学习”。“分类法”把“有意识的”“旨在引发学习”“某种形式的交流”,引入教育概念,并强调“有意识”“有组织”“持续的”等几个关键词。

据此,我们把“社区老年教育”界定为:“以社区为特定场域,以老年人群为特定对象,所开展的教育、培训、交流和有组织学习活动的总和。”

从社区老年教育的外延来看,按照传统教育观念,生活休闲活动和教育是没关系、不搭界的。但是,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教育的最新定义,存在于社区居民中大量的生活休闲活动,其中包含着“有意识的”“旨在引发学习”的“某种形式的交流”,具有教育、健身、娱乐、休闲等多重属性与功能,有利于居民改善心智、愉悦身心、睦邻友善、社区和谐,是社区老年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社区老年教育区别于老年学校教育的特色之处,也是今后老年教育发展的一种必然走势。因此,把生活休闲活动纳入社区老年教育范畴,当属一种与时俱进的解读,这样就使社区老年教育的外延,显得比较宽泛和包容。

从社区老年教育的内涵来看,老年教育已经和必将越来越变成老年学习。当我们走进社区,就不难发现,社区老年教育冲破了传统教育观念支配下课堂面授教学的模式和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呈现为一种有意义(价值)的、含有教育内涵的交流、对话,形成一种自主学习和互动学习;特别是社区居民创造的“议事园”“学习沙龙”“百姓讲坛”等场所,更是成为一种问题学习、实践学习、经验交流、智慧分享,还有时下的网络学习、移动学习、微信微课、网上讨论区、QQ聊天群等,也成为一些老人富有时代气息的一种学习时尚。

因此,我们既不应该否认传统课堂面授教学的独特魅力,也不应该把以对话交流为主要形式的学习活动排斥在教育范畴之外。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这种学习越来越接近于教育的本质和原生态,回归生活,回归本真,更具社区老年教育的独特优势。

二、关于社区老年教育的地位和特点

社区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结合体,既是老年教育、也是社区教育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和基础。

(一)科学认识社区老年教育的地位

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群是社区居民中特别需要受到社会关爱的特殊群体,关系到老人及家庭的幸福和睦,关系到社区社会的稳定和谐,是推进教育-社会公平、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切身利益、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体现。

文章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网址: http://www.jyjxltbjb.cn/zonghexinwen/2020/0715/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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